工伤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久?
我之前受了工伤,当时没太在意申请仲裁的事,现在过了一段时间了,才想起来要去申请。我不太清楚工伤申请仲裁还有时效限制,想问下这个时效期间到底是多久啊,会不会我现在去申请已经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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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有效时间范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劳动者可能会丧失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工伤争议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在工伤案件中,一般指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也就是说,从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一年的时间内,劳动者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不过,仲裁时效也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此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确定时效是否受影响,也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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