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回避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劳动仲裁中,申请回避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仲裁公正进行的重要程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劳动仲裁申请回避的程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动仲裁申请回避。简单来说,就是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仲裁员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当事人有权要求该仲裁员退出案件的审理。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避免因仲裁员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等因素,导致仲裁结果不公正。 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关于申请回避的时间,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如果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得知仲裁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后,尽快行使自己的权利。 申请回避的方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申请回避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记录。书面申请回避的,则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包含申请人信息、申请回避的仲裁员信息、申请回避的理由等内容的申请书。 仲裁委员会会对回避申请进行审查。一般情况下,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授权的办事机构负责人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回避申请成立,那么被申请回避的仲裁员将不再参与该案件的审理;如果决定回避申请不成立,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 总之,劳动仲裁申请回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当事人应当及时、正确地行使这一权利,以维护自己在仲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