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是否意味着默认离职?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还没和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我不太确定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是就代表默认我已经从公司离职了,我现在还想继续在公司工作,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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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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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并不意味着默认离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的一种法律程序。它主要是为了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劳动权利和义务方面产生的纠纷,比如工资支付、加班补偿、劳动合同解除等问题。 从法律上来说,并没有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就等同于默认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这说明,离职需要有明确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和手续。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劳动者只是申请了劳动仲裁,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并没有正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存续。例如,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只要双方没有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致意见,或者没有出现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劳动者仍然是该用人单位的员工。 当然,如果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的争议,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比如,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服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审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等因素,来确定该解除行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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