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是怎样的?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最近公司有要和我解除合同的意思。我不太清楚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情况下,什么情况公司得给我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不用给。想了解下具体的情况,好做到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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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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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基本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多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好分开,而且是用人单位先提出来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要给劳动者一定的补偿。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破产重整往往会导致人员的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被动失去工作的,所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给予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的条件和劳动者续签合同,但是劳动者不想续签,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想续签,或者降低条件续签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补偿金。 还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然而,也有一些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在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相当于劳动者自己不想干了,主动要走,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者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单位的规定,给单位的正常运营带来了影响,所以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且不用支付补偿。 总之,在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不同情形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况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了解这些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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