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是怎样规定的?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即将解除,不太清楚公司是否应该给我经济补偿,也不知道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想了解一下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经济补偿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比如什么情形下有补偿,补偿金额怎么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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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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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是一个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当劳动合同因为某些特定原因解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同时也是对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所做贡献的一种认可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做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是经济性裁员的情况,比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即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况。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依据该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总之,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益,劳动者要了解相关规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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