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伐林木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对盗伐林木和盗窃罪有点混淆。感觉这两个罪名好像都和偷东西有关,想知道在实际法律判定中,它们到底有哪些不同呢?是从犯罪对象、主体,还是其他方面区分?希望能详细了解下两者区别和对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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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盗伐林木罪和盗窃罪确实有容易让人混淆的地方,下面为您详细区分。 首先是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于森林及林木的严格管控措施以及林木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简单说,就是不仅侵犯了林木主人的权益,还破坏了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秩序。而盗窃罪主要侵犯的是公共与私人财产的所有权,比如偷走别人家里的财物,就是侵犯了他人对财物的所有权。相关法律依据并没有直接明确对比两者客体的条文,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对各自罪名的规定体现了这一区别 ,盗伐林木罪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章节,而盗窃罪在侵犯财产罪章节。 其次,犯罪主体有差异。盗伐林木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公司企业这样的单位,也可以是普通个人。比如某公司未经许可砍伐大片森林,就可能构成盗伐林木罪。而盗窃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也就是普通个人。《刑法》在对这两个罪名的条文规定中,明确体现了主体的不同,盗伐林木罪有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而盗窃罪则没有涉及单位犯罪的情况 。 再者,犯罪对象不同。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森林里正在生长的林木。但如果盗伐的仅仅是他人村前或者屋后零星的树木,数额较大的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而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范围就宽泛很多,可以是任何属于公共或者私人的财产,比如现金、家电等各种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体现了这种区别,如果仅仅是盗窃他人已经伐倒的树木、数额较大,则会构成盗窃罪而非盗伐林木罪,因为此时没有破坏森林资源管理秩序。 最后,在量刑方面也有不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此可见,二者在量刑的具体标准和幅度上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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