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制中途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是劳务派遣员工,现在想中途辞职,但又担心没有赔偿。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劳务派遣制中途辞职到底有没有赔偿呢?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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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里,是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工作。对于劳务派遣制员工中途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提出辞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员工主动结束劳动关系,并非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所以通常没有赔偿。 不过,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员工中途辞职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比如,派遣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劳务派遣制员工中途辞职是否有赔偿,关键要看辞职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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