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范本(缺席裁决)该怎么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缺席裁决书是在一方当事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时,仲裁庭依法作出的裁决文书。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如何书写。 首先是首部,要写明文书名称,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在文书的右上角注明案号,格式一般为“[年份]某劳仲案字第某号”。还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是用人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接下来是引言部分,要说明案件的来源,即写明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以及受理情况,同时要阐述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所以要明确是被申请人经合法传唤未到庭等情况。 然后是正文部分,这是裁决书的核心内容。要详细叙述仲裁庭查明的事实,包括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情况,以及引发劳动争议的具体事件和经过。对于双方提供的证据,要说明采信或者不采信的理由。在阐述仲裁庭意见时,要依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分析和判断。比如,如果涉及工资支付争议,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进行评判。 正文最后要写明裁决结果,明确被申请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裁决结果要具体、明确、可执行。同时,要告知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最后是尾部,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并注明裁决日期。 总之,书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缺席裁决书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裁决结果明确,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