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涉及到补偿问题。但我不知道法律上对于劳动争议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比如在什么情况下能获得补偿,补偿金额又该怎么计算,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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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补偿通常是指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赔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补偿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多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里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关于补偿金额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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