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父母想立遗嘱,可不知道怎么写才合法有效。我担心写不好以后会在财产分配上出问题,比如遗嘱格式不对、内容不清晰等情况导致遗嘱无效。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父母遗嘱具体要怎么写才能确保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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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父母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需从多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遗嘱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精神状态正常,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在立遗嘱时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老年痴呆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那么他们所立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应该是父母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体现,不能受到他人的胁迫、欺骗。要是有人通过威胁、哄骗等手段让父母立下遗嘱,这种遗嘱同样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再者,遗嘱的内容要合法合规。遗嘱处分的财产应该是遗嘱人自己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比如,父母不能在遗嘱中把属于子女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进行分配。同时,遗嘱还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最后,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不同的遗嘱形式有不同的要求。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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