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要使财产继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规范书写。首先,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要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行为和后果,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如果遗嘱人在立遗嘱时精神状态不正常,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所立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要求遗嘱是遗嘱人自愿立下的,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如果遗嘱是在他人的逼迫或者欺骗下立下的,根据上述民法典条文,该遗嘱也是无效的。比如,有人以威胁遗嘱人的生命安全或者以其他利益诱惑的方式,迫使遗嘱人按照其意愿立下遗嘱,这样的遗嘱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再者,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遗嘱不能将国家所有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进行处分。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最后,遗嘱的形式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要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的,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只有满足这些形式要求,遗嘱才能被认定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