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手书遗嘱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我最近在考虑提前写一份手书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分配一下。但我不知道手书遗嘱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想了解一下,从书写到签字、日期等方面,都有哪些具体要求,才能确保这份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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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份有效的手书遗嘱,也就是自书遗嘱,需要满足多个条件。 首先,立遗嘱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立遗嘱人能够清晰地认知自己的行为,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其次,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简单来说,就是立遗嘱人自愿、主动地做出这样的安排,不存在被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再者,遗嘱不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这是为了保障这些继承人的基本生活。 然后,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得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遗嘱人只能对自己有权处置的财产进行安排。 最后,从形式上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印的方式,并且要用不易涂改的笔书写;要由遗嘱人签名,这能证明遗嘱是其本人所写和真实意愿;还要注明年、月、日,以便确定遗嘱的先后顺序和遗嘱人的遗嘱能力 。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真实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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