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包括哪些情况?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两口子。我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算事实婚姻吗,事实婚姻到底有哪些情况呢,想 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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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被周围人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婚姻形式。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规定。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所谓结婚实质要件,一般包括:双方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这种情况下,即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与经过登记的合法婚姻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在此之后,单纯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此时双方的关系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子女抚养问题也需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