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法中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已经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多年,还办了酒席。现在有些财产分割和权益方面的问题,不太清楚我们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事实婚姻,想了解下婚姻法里对事实婚姻是怎么认定的。
展开 view-more
  • #事实婚姻
  • #婚姻法
  • #婚姻认定
  • #结婚登记
  • #同居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婚姻关系。不过,我国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节点和条件要求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里所说的结婚实质要件,通常包括男女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如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等。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国法律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般按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键看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及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如果是在这个时间之后,那就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才能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