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什么叫事实婚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像夫妻一样生活,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两口子。我想知道在婚姻法里,我们这种情况算事实婚姻吗?事实婚姻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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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经过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在外界看来双方也像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婚姻状态。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节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双方没领证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比如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那么法律会承认这种事实婚姻关系,他们在很多方面就和领了结婚证的夫妻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这意味着在此时间之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共同生活,就不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在法律上的权益和保障是有很大差别的。比如在财产分割、继承等方面,事实婚姻中的双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像合法夫妻一样享有相应权益,而同居关系在这些方面的保障就相对较少。所以,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得到法律更全面的保护,最好还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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