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民法典中是否存在事实婚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夫妻。我想了解下,在新民法典里,像我们这种情况算事实婚姻吗?我不太清楚现在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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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新民法典中,本身并没有对事实婚姻作出明确规定。不过从法律适用层面来看,现在事实婚姻这一概念主要与婚姻效力的认定相关。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简单来说,就是男女双方没去办结婚证,却像夫妻一样生活,周围人也都认可他们是夫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法律承认其婚姻效力;而在此之后,法律不再承认单纯的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如果要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就需要去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下,双方的权益保护与婚姻关系有所不同,比如在财产分割、继承等方面。所以,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及时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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