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对事实婚姻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像夫妻一样生活多年,还生了孩子。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两口子,可最近出了点事,涉及到财产分割啥的,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们这种情况算什么,法律对事实婚姻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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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我国,关于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意味着,即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也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双方享有和承担与合法登记婚姻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都按照婚姻关系来处理。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有很大的不同。例如,在财产方面,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一般按照各自的出资来确定归属,而不像婚姻关系那样有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所以,判断是否构成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关键看同居的时间节点。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法律会承认事实婚姻;之后则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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