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起生活多年还有了孩子。现在想了解这种没领证的事实婚姻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力,有哪些权益能受保护,哪些不受保护,比如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方面。
展开 view-more
  • #事实婚姻
  • #婚姻效力
  • #法律规定
  •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认定是有时间节点区分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在此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法律承认其具有与登记婚姻相同的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等方面,适用法律关于夫妻关系的规定。例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而 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财产方面,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子女抚养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