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园工作11年突然被辞退,应该有怎样的赔偿?
我在幼儿园兢兢业业工作了11年,突然就被辞退了,心里特别委屈和迷茫。不清楚这种情况幼儿园到底该给我什么样的赔偿,是按工作年限赔,还是有其他标准?另外,如果幼儿园不肯给赔偿,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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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幼儿园工作11年突然被辞退,赔偿情况需要根据辞退原因来确定,具体如下: 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幼儿园造成重大损害等过失行为,幼儿园依据相关规定辞退员工的,这种情况下员工无法获得经济赔偿。因为员工的这些行为违背了基本的职业准则和劳动纪律,给用人单位带来了负面影响或损失,所以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 若员工不存在上述过失行为,即属于非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幼儿园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工作11年,应支付1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幼儿园属于违法辞退员工,比如没有正当理由,随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幼儿园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也就是工作11年,应支付2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中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相应的经济补偿、赔偿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如果幼儿园拒绝支付相应的赔偿或补偿,员工可以通过与幼儿园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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