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在法律上对应的罪名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干坏事、实施犯罪,还为他们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那就会构成这个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包含多种情况。比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出租、出售的信用卡内流水金额超过30万元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死亡、重伤、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等5张(个)以上;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20张以上等。 不过,要是存在一些特定情节,也可能有轻缓处理甚至免罪免罚。像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系初犯、偶犯;从犯、胁从犯,以及受诱骗实施犯罪;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退赔;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查相关信息网络犯罪,所起作用较大;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以及老年人;参与犯罪时间较短,违法所得较少等情况,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可能会从轻处理。结合上述情节,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另外,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 相关概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 情节严重:在法律认定中,符合一系列特定情形,如帮助对象数量、资金数额、造成后果等达到一定标准,就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