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争议处理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清楚该向哪个地方的相关机构提出处理申请。是公司所在地,还是我工作所在地,又或者是劳动合同签订地呢?想了解下劳动争议处理的管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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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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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的管辖规定在劳动纠纷解决中至关重要,它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该向哪个地方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解决纠纷。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我国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管辖的相关规定。 首先,地域管辖是劳动争议处理管辖的主要原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里所说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点。比如,你在上海的一家分公司工作,虽然公司总部在北京,但上海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而“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那么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此外,级别管辖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也有一定体现。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一般情况下,基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基层法院处理大多数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而对于一些重大、复杂或者有较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可能会由中级甚至高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管辖。 同时,移送管辖也是劳动争议处理管辖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受理了某一劳动争议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就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处理。 最后,指定管辖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也会存在。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对同一劳动争议案件都有管辖权,或者都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就会指定其中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来管辖该案件。 总之,了解劳动争议处理的管辖规定,能够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正确选择处理纠纷的机构,避免因管辖问题浪费时间和精力,从而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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