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如何认定与处理?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劳动者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认定与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简单来说,欺诈就是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如果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故意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学历证书等重要情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劳动合同,就可能构成欺诈。 那么,如何认定劳动者存在欺诈行为呢?一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一是劳动者是否有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的行为。比如,劳动者明明没有相关工作经验,却在简历中写有多年该领域工作经验;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二是该行为是否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决策。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知道真实情况,可能就不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例如,用人单位招聘某一岗位要求必须具备特定技能,劳动者谎称自己具备该技能并获得录用,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欺诈。 当认定劳动者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后,法律上会有相应的处理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因为劳动者的欺诈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劳动者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劳动者也要注意,即使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但如果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还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总之,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否则,一旦被认定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可能会面临劳动合同无效、被解除劳动关系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等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