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拆迁程序究竟是什么?

我家这边要进行征地拆迁了,我不太清楚整个流程是怎样的。也担心在这个过程中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知道征地拆迁从开始到结束都有哪些步骤,每一步都要做什么,希望能了解清楚具体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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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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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程序是指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和拆迁的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法定步骤和流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我国征地拆迁的主要程序: 首先是征地拆迁的前期准备。在这个阶段,相关部门会进行项目的立项。也就是说,要确定这个征地拆迁项目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建设公路、学校等。这一步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如果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同时,还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测这个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接着是征地拆迁的公告与补偿方案制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这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 然后进入到补偿与安置阶段。征收部门会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如果双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 最后是实施拆迁。在被征收人获得补偿后,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总之,征地拆迁程序是一个严谨且受到法律严格规范的过程,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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