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争议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我家的土地和邻居家的土地在边界划分上有争议,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这种问题。想了解一下,遇到土地争议时,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向哪个具体的部门寻求帮助,怎么去解决这个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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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土地争议时,具体找什么部门解决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单位之间的土地争议,要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处理。而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土地争议,既可以找乡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这是因为人民政府具有管理土地资源、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职责和权力,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土地争议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其次,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比较了解当地的土地承包情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调解。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是专门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机构,其作出的仲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则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对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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