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有哪几种纠纷案由?


土地确权纠纷案由指的是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引发争议和纠纷的不同原因类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土地确权纠纷案由。 第一,土地所有权纠纷。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纠纷往往发生在集体与集体之间,比如两个村集体对某片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二,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这类纠纷较为常见,例如村民之间对宅基地使用权范围有不同看法,或者企业之间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限存在争议等。根据上述《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此类纠纷同样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政府处理。 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很普遍,像发包方随意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土地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补偿标准、补偿分配等问题容易引发纠纷。比如被征收土地的农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或者在补偿款分配时家庭成员之间产生分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如果遇到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