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使用权补偿分为哪几种情况?

我家有块土地,最近面临征收,听说土地使用权补偿有不同情况。我不太清楚到底分哪几种,想了解下不同情况下补偿标准是不是也不一样,具体都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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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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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补偿的情况主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划分。 首先,当土地因公共利益被征收时,这是一种常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获得相应补偿。补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例如修建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就可能会征收土地,此时会按照法定标准给予使用权人合理补偿。 其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比如城市规划调整,原本出让给企业用于工业生产的土地,因要建设公共服务设施而提前收回,企业就能得到相应补偿。 再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或不续期的情况。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如果不续期,土地被收回时也会涉及到对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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