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欠条15年了还能起诉吗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大额欠条15年了依然是可以起诉的。起诉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都会受理。该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不过,起诉并不意味着一定能胜诉,这里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如果这15年间没有出现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那么诉讼时效可能已经届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是,如果存在下面这些情况,即使过了15年,债权人的权利仍可能得到支持。 比如诉讼时效的中断。在这15年里,如果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像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催讨欠款),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又或者债务人曾部分履行债务等,这些情况都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债权人在第3年的时候向债务人催讨过欠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这一次催讨开始重新计算三年。 还有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另外,即使诉讼时效届满,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义务,那么事后也不得请求返还。也就是说,只要债务人愿意还钱,债权人依然可以合法地接受这笔还款。 总之,大额欠条15年了能起诉,但最终能否实现债权,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