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平均工资怎么算,要加社保吗?
我最近跟公司有劳动纠纷,准备申请劳动仲裁。在计算平均工资时犯了难,不知道这平均工资该怎么算,也不清楚算平均工资的时候要不要把社保加进去,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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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平均工资的计算和是否包含社保是劳动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劳动仲裁中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计算方式是将这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相加,再除以十二。工资总额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货币性收入。 然后,关于是否要加上社保部分。社保分为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的社保并不属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所以在计算平均工资时,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是不加进去的。而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是从劳动者应得工资中扣除的,这部分实际上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因此,在计算平均工资时,应该将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加回到工资里。也就是说,用于计算平均工资的工资数额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包含了个人缴纳的社保等费用。 例如,小张在过去十二个月的应发工资总额是60000元,其中每个月个人缴纳社保500元,十二个月共缴纳6000元。在计算平均工资时,就应该按照60000元来计算,而不是扣除社保后的实发工资数额。他的月平均工资就是60000÷12 =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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