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条件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现在法律对于逮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我朋友好像因为一些事面临被逮捕,我不太清楚到底满足什么条件才会被逮捕,所以想问问现在关于逮捕条件的最新规定内容,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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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意味着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通俗来讲,就是当警方或者司法机关觉得某人可能犯罪,并且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把这个人抓起来关在特定的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逮捕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首要条件。这里所说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简单来说,就是得有实实在在的证据表明这个人确实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而且这些证据是真实可靠的。 其次,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也就是说,根据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按照法律规定,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如果只是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一般就不符合这个条件。 最后,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这几个方面主要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被逮捕,可能会对社会、他人或者司法程序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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