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予批准逮捕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想知道现在关于不予批准逮捕都有哪些新规定。我有个朋友涉及一起案子,现在处于审查批捕阶段,我担心他会被错误批捕,所以特别想了解下不予批准逮捕的最新要求和条件,这样心里也能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不予批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予批准逮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概念,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后,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行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看,不予批准逮捕存在多种情形。首先,根据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这一规定保障了不被批准逮捕人员的人身自由及时恢复。 另外,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这意味着如果证据不足,无法达到逮捕的证明标准,检察院会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且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还有一种情形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四条,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六)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七)犯罪嫌疑人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这些规定综合考虑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以判断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进而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综上所述,不予批准逮捕的最新规定是多方面的,既涉及到证据标准,也涉及到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评估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