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新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


伤情鉴定标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至关重要,它是判断伤害程度、确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我国现行的最新伤情鉴定标准主要依据2013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这个标准将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个等级。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重伤又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重伤一级是最严重的,比如植物生存状态、双侧眼球缺失等;重伤二级相对轻一些,但也很严重,像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肋骨骨折6处以上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细化了这些规定,使重伤的判定更具可操作性。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同样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比如,轻伤一级的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等;轻伤二级的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等。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比如面部软组织创、擦伤面积2.0cm²以上等情况。轻微伤在日常生活中的伤害纠纷里比较常见。 在进行伤情鉴定时,鉴定人需要遵循科学、公正、合法的原则,依据被鉴定人当时的伤情以及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一般来说,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如果涉及刑事案件,伤情鉴定结果对于定罪量刑有着直接影响;在民事赔偿案件中,也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参考。所以,了解伤情鉴定标准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