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补偿的最新法律依据有哪些?


劳动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以下为您介绍劳动经济补偿的最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劳动经济补偿的核心法律依据。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多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里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该法第四十七条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做出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对劳动经济补偿做出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其第二十七条明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此外,《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虽然部分条款已被废止,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比如,对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不过,该办法在很多方面已被《劳动合同法》等新的法律法规所取代。 总之,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经济补偿相关问题时,要准确适用这些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