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姻法关于单方离婚程序是如何办理的?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婚姻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原《婚姻法》已废止。单方离婚通常指的是一方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离婚的概念。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接下来看看单方离婚程序的具体办理步骤。第一步是起诉。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第二步是立案。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 第三步是审理。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在审理前,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并进行必要的调查。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对双方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和好或者离婚的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双方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 第四步是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外,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还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比如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以及诉讼请求的合理性。总之,单方离婚程序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进行,同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