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清零有哪些最新政策?
我之前因为一些突发情况欠了不少钱,现在实在没能力偿还了,不知道国家在个人债务清零方面有没有新的政策可以让我减轻点负担,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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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清零是很多负债人关注的问题。在我国,目前并没有统一所谓的“个人债务清零”政策,但有一些法律途径和规定可以帮助债务人缓解债务压力。 首先是个人破产制度,部分地区已经开展了个人破产试点工作。以深圳为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简单来说,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债务进行清理和调整。比如,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经过法院裁定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剩余债务可能会得到豁免。 另外,对于债务的处理,还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可以协商一致,通过债务重组、分期偿还等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例如,双方可以重新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和金额等内容。若协商不成,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在执行阶段,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债务人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债务清零,只是暂时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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