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离婚法官会如何判决?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有这个想法了。之前也闹过几次,现在真的觉得过不下去了。想知道要是多次提出离婚,法官到底会怎么判呀?主要是想了解法官判决时会重点考虑哪些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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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官审理多次离婚案件时,关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首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一些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而且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次数本身不是决定因素,重点在于每次离婚请求是否有合理合法且能证明感情破裂的理由。比如一方长期存在家暴行为,另一方多次起诉离婚,并提供了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充分证据,法官很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另外,法庭还会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子女监护权 、 财产分割等多项事宜纳入全面的考量之中。在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存在一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享财产或者虚构债务的情况,对该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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