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刚签完劳动合同不想干了该怎么办?

我刚签完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又不想干了。心里挺纠结的,不知道直接走会有什么后果,也不清楚该怎么和公司说。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处理,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合同
  • #离职处理
  • #试用期
  • #正式员工
  • #解除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刚签完劳动合同不想干了,处理方式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还没有正式开始工作,也就是劳动关系尚未有效建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这种情况下只需直接通知雇主解除劳动合同就行。 要是已经开始工作了,又分试用期和正式期。在试用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你在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告知单位你要离职,到时间就能走人。 如果是正式期员工,同样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若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没有上述特殊情况,不按规定提前通知单位就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离职事宜。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