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劳动合同后不想干了该怎么办?

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比如家庭突发状况需要全身心照顾家人,或者是对工作内容、工作环境不满意等,不想继续在这干了。但不清楚这种情况下离职是否合法,需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以及要通过怎样的程序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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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后不想干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若您还处于试用期阶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您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通知可以是书面形式,比如提交一份辞职信;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告知您的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您的离职意向。 其次,如果您已经顺利通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同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您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书面形式通常指的是辞职信,在信中应明确表达您的离职意愿和离职时间,并签字确认。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单位领导没有签字批准,在通知期满后,您也可以合法地离开原单位。 另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您还可以依法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在这些情况下,您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为您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您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并与您约定了服务期,而您在服务期内辞职,那么您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并且您违反了该约定,也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竞业限制条款仅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若您在离职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比如用人单位拒绝为您办理离职手续、克扣工资等,您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申请劳动保障监察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一般包括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以及仲裁审理等环节。您需要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和证据,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受理的案件,会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建仲裁庭开展工作,并在开庭前五日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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