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未决的债权是否可以申报?

我有一笔债权,目前正处于诉讼阶段,结果还没出来。我不太清楚在这种诉讼未决的情况下,这笔债权能不能进行申报。我担心申报了不符合规定,不申报又怕错过机会,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债权申报
  • #诉讼未决
  • #企业破产法
  • #债权人权益
  • #债权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诉讼未决的债权是可以申报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债权申报的概念,简单来说,债权申报就是债权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向相关的机关或者组织说明自己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这就从法律层面为诉讼未决的债权申报提供了依据。 对于诉讼未决的债权允许申报,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如果不允许这类债权申报,一旦诉讼最终判定债权人胜诉,而由于之前未申报债权,债权人就可能无法参与债务人财产的分配,这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 不过,对于诉讼未决的债权,在分配财产时会有特殊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也就是说,会先把这部分可能属于诉讼未决债权人的财产提存起来,等诉讼结果确定后再进行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