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说会给我经济补偿金。但我不太清楚这个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怎么算的,是按照我每个月实际拿到手的钱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我想弄明白这个标准,免得自己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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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月工资的计算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那么,这个月工资具体包含哪些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小李在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应得工资总额为12万元,那么他的月平均工资就是1万元,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就是3.5个月的工资,即3.5万元。 所以,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计算标准是以劳动者应得工资为基础,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并且包含了多种货币性收入。这样规定是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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