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有规定可以强制清退股东?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大股东想把我清退出公司,说法律有规定可以强制清退股东。我不太相信,想了解下法律到底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果有,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清退呢?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存在可以强制清退股东的相关规定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强制清退股东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法律规定的特定程序,让某个股东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东的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出资的义务,或者把全部出资都抽走了,公司先催告让他补缴或者返还出资,在合理的时间内他还是不这么做,那么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的形式把这个股东清退。 另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当公司解散进行清算时,股东身份也会随之终结,这也可视为一种特殊的“强制清退”股东的情况。不过要注意,这里的“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是有严格条件的,比如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 综上所述,法律确实规定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强制清退股东,但都有着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