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诉讼包括哪些法律?


在我国,诉讼主要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同类型的诉讼对应着不同的法律。 首先是民事诉讼,它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民事诉讼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这部法律于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行了第四次修正。该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管辖、审判组织、回避、诉讼参加人、证据、期间和送达、调解、保全和先予执行、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诉讼费用等内容,是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比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都适用这部法律。 其次是刑事诉讼,它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刑事诉讼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它于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这部法律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是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重要法律。 最后是行政诉讼,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行政诉讼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该法于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二次修正。这部法律规定了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等内容,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