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民事诉讼法有哪些条文?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很多重要条文。 首先,管辖部分,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原告就被告”原则,通俗来讲,就是要告别人,一般得到对方住的地方或者经常生活的地方的法院去起诉。 其次,诉讼参加人方面,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可以理解为,有好几个人一起告别人,或者好几个人被一起告,大家的事情要么是完全一样的,要么是差不多的,法院觉得能一起审,而且大家也都同意,就可以一起处理这个官司。 证据部分,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也就是说,在打官司时,能证明事情真相的这些东西都可以当作证据,但得是真实可靠的才行。 送达方面,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这意味着现在打官司,法院可以用电子方式给你送一些法律文件了,要是你想要纸质的,法院也会给你。 审判监督程序中,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简单来说,如果你觉得已经生效的判决有问题,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向原来审判的法院申请重新审理,但在申请再审的时候,原来的判决还是要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