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对辞退重大疾病员工是怎么规定的?

我患了重大疾病,还在治疗期内,公司却想辞退我。我想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公司能不能辞退我?如果能辞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又该给我怎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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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退患病员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法律对辞退重大疾病员工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辞退指的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重大疾病一般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对医疗期的长短做了详细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不过,如果员工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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