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有哪些法规规定?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正在起草离婚协议书,但是不太清楚这份协议书具备怎样的法律效力,也不知道有哪些法规对其效力进行了规定。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这份协议书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哪些内容是有效的,哪些可能会无效,所以来问问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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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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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效力的相关法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明确了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备文件。 从效力产生的时间来看,离婚协议书并不是签字就生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证明材料。当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最终没有成功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关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效力,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般都是有效的。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可以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双方可以约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 然而,也存在一些可能导致离婚协议书部分或全部无效的情形。如果协议内容涉及限制一方的人身权利,如限制再婚、生育等,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另外,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书,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离婚协议书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并作出相应的判决。若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还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保障权益。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受到多部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障,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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