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侵犯著作权不赔偿的法条是什么?
我在做一个项目时,用了一些素材,后来才知道可能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但我事先真不知情。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有没有规定不知情侵犯著作权就不用赔偿的法条呢?我很担心会面临巨额赔偿,希望能弄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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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不知情侵犯著作权是否需要赔偿有明确规定。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著作权侵权赔偿的基本概念。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当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作品时,就可能构成侵权。而侵权赔偿是指侵权人需要对著作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这里明确提到了“故意”侵犯著作权的情况会加重赔偿责任。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销售者不知道其销售的商品侵犯著作权,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侵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了侵权行为,并且能够证明自己是合法取得侵权物品且能说明提供者,那么是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也就是说,不知情且满足一定条件下,侵犯著作权有可能不用赔偿。这种规定是为了平衡著作权保护和善意第三方的利益。如果只要出现侵权行为,不论侵权人是否知情都要求其赔偿,可能会对一些正常的商业交易和市场秩序造成不必要的冲击。所以法律在保障著作权人权益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善意侵权人的合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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