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当得利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之前转给别人一笔钱,结果转错了,对方不肯把钱还我。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不是算不当得利,关于不当得利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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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获得利益的一方负有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受损方则享有请求返还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通俗来讲,如果有人平白无故得到了不属于自己的钱或者物品,而且没有合理的理由,那这就是不当得利。比如去买东西,收银员多找了钱,多拿的那部分就是不当得利,应该还给商家。 在处理不当得利的纠纷时,受损方需要证明几个关键要点。首先,对方获得了利益,这个利益可以是财产的增加,也可以是应减少而未减少的财产。其次,自己受到了损失,比如钱变少了或者物品没了。再者,对方获得利益和自己受到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因为自己的损失才让对方获得了利益。最后,对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 一旦确定构成不当得利,得利人就应当返还所取得的利益。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如果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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