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否构成侵权?
我遇到了一件事,有人拿了我一笔钱,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这明显是不当得利。我就想知道,这种不当得利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构成侵权呢?我能不能以侵权的名义去追究对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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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而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从构成要件来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是一方获得利益,即财产的增加或者债务的减少。其次是他方受到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应得财产利益的丧失。然后是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一方利益的获得是建立在他方损失的基础之上。最后是获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既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也没有合同上的依据。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通常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有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在法律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而关于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当得利并不必然构成侵权。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是一种事件,不一定存在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例如,银行系统故障多给某人账户转了钱,此人获得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但他并没有主动实施侵权行为的故意。然而,如果得利人在知道自己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后,仍然拒不返还,并且这种行为对受损人造成了进一步的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侵权。此时受损人不仅可以要求返还不当得利,还可以要求得利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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