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过世后官司该怎么办理?
我是一场官司的原告,现在我身体状况不太好,担心自己万一在官司还没结束的时候就过世了,那这官司可咋办啊?我特别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官司要怎么继续办理,是会直接终止吗,还是有别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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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原告在官司进行期间过世,案件的处理方式并非一概而论,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首先,如果该案件涉及到人身关系,比如离婚诉讼、解除收养关系诉讼等,一旦原告过世,这类案件通常会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因为这类案件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原告死亡意味着诉讼所基于的人身关系基础不复存在,所以诉讼也就没有继续的必要了。 其次,若是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像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诉讼,等待原告的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如果继承人愿意参加诉讼,那么其可以继承原告的诉讼地位,继续进行诉讼。继承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以及表明愿意参加诉讼的书面材料等。法院在确认继承人身份和其参加诉讼的意愿后,会恢复诉讼程序,由继承人以原告的身份继续打官司。但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诉讼权利,或者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可能会终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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