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起诉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在法律上,当他人欠钱不还,我们选择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时,起诉费用也就是案件受理费,是需要依据一定标准来缴纳的。这是我们启动法律程序解决债务纠纷时需要承担的一项成本。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这意味着,如果对方欠你的钱不超过1万元,你去法院起诉,案件受理费固定为50元。比如,对方欠你8000元,你起诉时就交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假设对方欠你3万元,1万元以内交5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是2万元,这2万元按2.5%计算,即20000×2.5% = 500元,总共要交50 + 500 = 550元。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例如,欠款15万元,1万元以内交50元,1万到10万部分是(100000 - 10000)×2.5% = 2250元,超过10万的5万元部分按2%计算,即50000×2% = 1000元,总计50 + 2250 + 1000 = 3300元。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另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起诉费用是可以减免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比如当事人属于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等情况,是可以申请减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