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保全法院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在了解诉讼中保全法院审批流程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诉讼中保全。诉讼中保全,也叫诉讼保全,简单来说,就是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证将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首先是申请阶段。当您觉得有必要进行诉讼中保全时,您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这个申请可不是随便写一写就行的,它得包含一些关键信息。比如,要写清楚您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像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说明申请保全的具体财产,比如是房产、车辆,还是银行存款,要写得明明白白;同时,要阐述申请保全的理由,为什么您觉得需要对这些财产进行保全。一般情况下,申请诉讼中保全是由原告提出,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接下来是提供担保环节。法院为了避免因保全错误给被告造成损失,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提供现金、房产、车辆等作为担保物,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担保的数额一般要与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相当。比如说,您申请保全被告价值 100 万的房产,那您提供的担保物价值也得差不多是 100 万。 然后进入法院审查阶段。法院在收到您的申请和担保材料后,会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是否存在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形。如果情况紧急,法院会在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情况不紧急,审查时间就没有这么严格的限制。 若法院裁定准许保全,就会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会根据裁定的内容,对被告的财产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如果是查封房产,法院会向房产登记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对该房产进行查封登记;如果是冻结银行存款,法院会向银行送达冻结通知书,银行接到通知后会对相应账户进行冻结。 如果被告对保全裁定不服,还有救济途径。被告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法院会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如果理由成立,法院会裁定撤销或者变更保全裁定;如果理由不成立,会驳回申请。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